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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仙游县检察院帮助4名涉罪高中生参加高考

海峡网6月8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刘剑锋)又到一年高考时,莆田本月初,仙游县检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来到仙游县一中学,察院参加为小林、帮助小余等4个特殊的名涉高考考生助力。“作为父母,罪高中生我们有不可推卸的高考责任,感谢检察官挽救了我们的莆田孩子,让他们能参加高考。仙游县检”4名考生的察院参加家长既自责又感激。去年5月份,帮助发生在该校门口的名涉一场聚众斗殴,让4名高中生成了犯罪嫌疑人,罪高中生能否参加今年的高考高考对他们今后的人生有着巨大的影响。

高中生聚众斗殴4人今年高考

2016年5月17日下午,莆田小林、小余等4名高二学生与高一学生小苏(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因在学校球场上打篮球时发生口角。之后,双方相互挑衅并约定晚上在校门外打架,致对方两人受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今年1月12日,仙游县警方将该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未检科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余、小林等四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学习成绩较好,且已升学高三,即将面临高考。如何处理,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前途。为此,承办检察官走访了该校及小林、小余等四人居住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老师、同学、邻居等均表示,小林、小余等四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此次犯罪系因年轻冲动所致。

检察院不予起诉给予高考机会

考虑到小林、小余等四人案发时及目前均系在校学生,且均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具有悔罪表现,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且本案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均对对方的行为表示谅解,故四人均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为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仙游县检方于2017年4月20日依法对四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给予四人参加高考的机会。

同时,办案检察官对小林、小余依法进行了训诫和教育,敦促法定代理人及老师加强引导和管教,并将四人交由专业的司法社工进行帮教。这两天,小林、小余等四人正在参加高考,检察官也希望他们能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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